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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类型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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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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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用途描述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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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受理部门
263办公室 政府办 发改局 经信局 商务局 
农业局 监察局 财政局 人社局 审计局 
统计局 物价局 安监局 建设局 环保局 
房管局 民政局 司法局 教文局 科技局 
卫计局 市监局 民宗局 城管局 事管局 
法制办 公安分局 规划局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