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6日-2017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69661066、0519-69661067
通讯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西大厅环保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区环保局开发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月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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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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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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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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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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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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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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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200万个医疗器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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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红梅街道胜利村委大圩村628号4号A座二层(红梅科技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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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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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胜利村委1200平方米厂房,引进水处理设备、包装设备等,形成年加工医疗器械200万个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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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产品切换时清洗设备废水经蒸发装置蒸发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清洗废水(含粗洗及精洗)、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租赁方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常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 项目应对设备应采取消声、减振、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达标排放。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浓缩液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高分子材质边角料、废标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必须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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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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